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 (董兆瑞)今天上午,海淀区召开重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海淀区商务局局长王澎介绍,为高水平推进“两区”建设,吸引各类科技创新企业落户,海淀区为中关村的科技创新企业“量身定制”四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其中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已有实施细则,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试点。
王澎表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海淀组团,共21.59平方公里,位于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覆盖海淀全区。同时,海淀还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三区’政策叠加,将成为海淀迈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新征程的重大机遇。”她说。
据介绍,海淀区制定了“4 3 5”的“两区”建设任务目标,其中,“4”是指加快推进四项重点制度创新政策落地,包括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打造全球创业投资中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3”是指大力推进信息业、医药健康、科技服务三大重点产业。“5”是指五大科技园区,包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中关村软件园、东升科技园、中关村西区、清华科技园。
“‘两区’建设中对科技企业最具吸引力的政策,是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数字贸易港试点。”王澎说,“这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说是为中关村的科技创新企业量身定制的,分别是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鼓励长期投资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及批准’政策。”
目前,前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已有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科技部、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等国家部委近日联合印发文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和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
其中,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6个园区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转让所得,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017-2019年度,海淀区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260户次,减免所得额88295.34万元,减免所得税额22073.83万元。根据新的政策规定,海淀区企业技术转让额将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政策规定2020年收入即可享受优惠政策,预计今年5-6月份汇算清缴时,政策即可见效。
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王澎介绍,政策大幅降低了以个人股东为主的创投企业的税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个人合格投资者进入公司型创投企业,有利于公司型创投企业的发展。通过持有期限设定不同的税收减免幅度,鼓励创投企业长期持有创业企业股权,扶持企业成长,尽可能减少短期行为,为创投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了有力的环境。